香港新浪網 MySinaBlog 精選話題工具
Birdy | 26th Feb 2012 | 常讀書 | (59 Reads)

1. 黑白溢彩:荷洛維茲的藝術

我從沒有讀過一本談音樂家的書,書背上黃牧的評論吸引了我:「這本書不但是我看過的絕對最好看的用中文寫的音樂書,也可能是最好看的一本寫荷洛維茲的專書。」盛讚如此,遂到圖書館找來一看。

 

這書最精彩的是楔子:在1986年,時已八十高齡的荷洛維茲回到闊別61年的故鄉蘇聯舉行音樂會。作者不厭其詳把音樂會的背境、籌備過程、演出以至觀眾反應,用生花妙筆細細道來,即使讀者只是閱讀文字,也像進入了莫斯科音樂學院大演奏廳內,聆聽了荷洛維茲優美的音符。

 

這個楔子是相當感性的,為讀者注滿把書讀下去的動力。不過,以後的內容就較為理性了,談鋼琴技巧、流派、樂評家取向、荷氏不同時期的風格、荷氏各台鋼琴的特色、現場與錄音的不同表現等。主線當然在荷洛維茲,但主題經常變換,有點像讀雜誌專欄,沒有楔子的緊湊節拍,所以我讀讀停停,近兩個月才把書讀完了。

 

黃牧的評論很正確,本書的確很好看。透過談論荷洛維茲,作者表達了對古典音樂欣賞和評論的見解,出深入淺,一點也不自鳴高深。只是我古典音樂的樂齡太淺,作者說的作曲家、演奏家和樂曲往往一知半解,家中所藏CD曲目不足以引證作者所說,誠為憾事。

2. 甲骨文:一次占卜當代中國的旅程 

  如果我早知這是本什麼性質的書籍,我多不會買它回來。幸而我買書時糊里糊塗,受書背上這些介紹吸引:

 詩人、甲骨文和青銅器研究者、自殺於文革期間的陳夢家,其故事塵封已久,猶如等待破解的密碼。紐約客記者、著名美國作家何偉深入中國,補綴、還原了他被古文字、青銅器、政治和謠言糾纏的一生…… 

  

加上樂文的台灣書只售六折,讓這本五百五十多頁的書籍在農曆新年期間伴我渡過了一段閑適的時光。

 

  這書的英文原名是 Oracle Bones, 指的應是商代用來刻上卜辭的甲骨,譯作甲骨,其實有點誤導。原書英文副題是A journey through time in China, 中譯為「一次占卜當代中國的旅程」,也和原文意思不符。不過,此書的確是談當代中國多於談古時的中國。

  此書作者何偉是個美國人(Peter Hessler),起初隨Peace Corps 到中國教英文,後來在華爾街日報作剪報員,其後在New Yorker撰稿。本書內的文章應有不少曾在New Yorker刊登,是他在19992002年期間對中國的人事物的所見所聞。

 

我通常對編輯散篇文章成書的書籍不感興趣,而本書所謂「甲骨文」,只是勉強充數的主題,實質內容相當雜亂。何偉這個鬼佬在中國過的是頗草根的生活,結識了各類小人物;他又對有興趣的題目鍥而不捨地追尋考查,呈現出我們很不熟悉的中國面貌,冷靜文筆揭露了荒謬的現實世界,叫中國人讀來不知是笑出來還是感到慚愧。

 

  陳夢家於我原是似識非識的人物,也許在讀什麼時提過他的名字。原以為讀本書會知多一點點,但如只以為目的讀此書必會很失望,因為陳夢家的名字在本書二百多頁時才出現。其實,本書不在重現某個年代,而是談現在事,思考中國的未來。本書有三條軸:作者英語學生的工作生活,如何在剝削和人吃人的社會生存下去;作者的維吾爾朋友,支持藏獨運動,在中國以致流亡美國的生活見聞;最後才是追訪中國發現甲骨和解讀甲骨文的人和事。這本書許多小故事都深刻有趣,充滿閱讀的樂趣,但是由於沒有什麼主線,各種材料交錯表述,所以很難概括這是怎樣的一本書。讀著讀著,在混亂中慢慢體會如想了解當代中國,也許不可離開複雜的古代和現代中國場景。

  

  本書最後一章作者訪問認識陳夢家的學者巫寧坤,提及巫的書《一滴淚》,又是似知非知的一本書。我""起心肝找《一滴淚》一讀,余英時的序言竟提及何偉這本《甲骨文》,兩本書互相指涉,像個recursive loop,讀來有點魔幻。 

   

3. Invisible - by Paul Auster

  奇怪的一本小說。Paul Auster的fans是要讀的,但我不懂評論

  

4.  Born to run

  近年跑步界的熱門書籍。一月時,渣打馬拉松即將來臨,讀此書的興趣大增,希望給自己一些跑步的貼士或啟發。可是此書作者說話太不直接,嚕嚕嗦嗦地把簡單事物加鹽加醋,令人太不耐煩,看了幾章便放下。不理解為何本書有如此好評。也許遲些再嘗試拿起本書。


Birdy | 7th Feb 2012 | 錄所行 | (82 Reads)

每次有朋友問我今年有沒有參加渣打馬拉松,我都會一本正經地回答:我僅是參加半馬而已,不是全馬。其實對沒參與跑步活動的聽者,多半不會認真在意你參加的究竟是全馬、半馬或是十公里比賽,總之那些都是長跑。

 

不過,在跑步者(儘管我比業餘更業餘)心中,馬拉松總共要跑42.198公里的路,沒跑那麼長絕不可「冒充」參與了馬拉松,這可能是跑者的執著。

   (閱讀全文)

Birdy | 1st Feb 2012 | 常讀書 | (40 Reads)

很久沒嘗試過午飯時間留在工作間讀完一本書,這次又是Paul Auster

 

Paul Auster Invisible, 購自「實現會社」,應該是舊書,但新簇簇的,不知是上手快速看完,還是半途而廢。

 

Paul Auster 的書,背面和書內第一頁均是各方讚好之詞,有說"The finest novel Auster has ever written", 有說"If you haven't got round to reading Auster yet, then Invisible is as good a place to start as any … a proper page-turner [and] elegantly complex"。幸而,這不是我讀的第一本Paul Auster的書,否則很可能已半途而廢了。

 

當我耐心細閱小說第一部份時,我很自覺是Paul Auster fans,不然哪會容忍平鋪直敘,只有冗長細節的內容?可能是對Auster 的好感吧,他的文字似有一些魔力,儘管白描卻不煩悶,總叫人期待有什麼出乎意料的東西發生,因為Auster 最擅長在現實世界裡寫出一點出乎意料的魔幻性,令讀者神思馳騁(或可說是逃避現實)。不過,Invisible的故事發展得很緩慢,情節相當壓抑,雖有幾宗較為「古怪」的事件,但作者並不著意充份發展(或"發大")這些事件,反而專注寫人物。的而且確,作者在本書中創造的人物性格鮮明,行為立體,可是人物的互動像欠了一些火花似的,也許是書中大量的自傳體裁限制了故事的發展吧。

 

〔下有內容〕

 

Paul Auster 的敘事方式常常引人入勝,本書也不例外。讀第一章,小說以「我」作為敘事者。第二章開始時,我們才知道第一章是Adam Walker自傳中的第一部份。Walker是個不久於人世的病人,他回顧自己1967年時的經歷,打算寫一本有三章(Spring, Summer & Fall)的自傳。第一章完成了,不知如何寫下去,求問於當年的大學朋友(但不是好友,二人已38年沒見),當時已成為大作家的Jim。本書的第二章就是Jim的自述。Jim 建議Walker 可嘗試換個敘事角度。於是Walker 寄來了Summer一章,有趣的是這章的主角是youWalker 把原本第一章Spring的主角由I改為you

   一邊讀Summer一邊輕歎Auster藝高人膽大,此章談到grand experiment,也就是我從前讀《象與騎象人》中所說的不倫實驗,Walker與姊姊的穩私關係和戀情。滿紙禁忌的內容,難得Auster寫得一點也不惹人討厭,也許平靜細膩的文筆和隔了38年的時間距離讓讀者讀得舒服一點吧。不過,第一次讀Auster的人多半會嚇怕了,對Auster也可能會產生成見。

  Jim讀完Walker寫的Summer手稿,正要和Walker見面時(二人一直是書信來往,只談過一會兒電話),才知道Walker已經病死了。不過,Jim也取到了Walker臨死前寫的Fall一章的草稿,結果在Jim增補下,也呈現讀者眼前。在Fall一章中,Walker到了巴黎,恰巧與第一章Spring中的角色(其中一人是他的"仇人")再會面,他有一個懲罰"仇人"的計劃,正一步步實現時,卻被他的"仇人"栽贓嫁禍,給遞解出境,重回美國。

 

可是,小說卻有餘筆。Jim設法找到了Walker當年在法國認識的女孩子,由她回顧和Walker一起的短暫時光,更讓她用日記描述了Walker"仇人"的今天光景。

 

  一本小說,多種敘事角度,多種文體,甚至有多重故事,合併起來令人有以為是讀真實故事的感覺, Auster 真是高手。不過,這本小說內講的故事雖然有點奇怪,但絕不離奇,更可能是我讀Auster小說中最寫實,最不"羅生門"的;無疑其中有不同的視點,說的卻是個前後貫徹(但有頭無尾)的故事,欠了一些曖昧,也少了讓不同敘事者說矛盾故事的趣味。

 

   不過相當奇怪,此書讀後(尤其寫完此文後)的感覺比讀時的感覺好得多了。也許本書出色的不在故事情節,反而是敘事的細節、冷靜的文風、後設的布局讓人印象深刻,較容許事後知性的欣賞。這是少有一本我不懂得下結論說好或不好的小說;然而,我肯定的是,我不會隨便介紹別人閱讀此書。

Birdy | 10th Jan 2012 | 常讀書 | (85 Reads)

早前Steve Jobs傳記(台譯賈伯斯傳,大陸譯喬布斯傳,我雖看台灣版,但叫慣了喬布斯,本文中仍叫喬布斯)開售,書店中總見厚厚一堆書封面上的Steve Jobs向人瞪眼。自忖除了死硬fans,這樣厚如磚頭的一本書,誰會拿起來看呢?

有一天,在書店的我好奇拿起了這書,啊,原來不是密麻麻的字,版面設計讓人讀得挺舒服的。文筆平白,但敘的事件引人入勝。結果我也把磚頭捧回家,花了一星期,讀完了近800頁的大書。這是2011年最好看的一本書(2011年看書也不多)。

書中提到一個情節,iPhone 4 因為設計問題,接收訊號差,容易斷線,引起不少用家不滿。喬布斯親自領軍處理危機,他更把讀高中的兒子叫來身邊,要兒子全程跟著他。他對兒子說:「你在這兩天學到的東西,將勝過在商學院念兩年。你可以看看全世界最棒的人才,碰到難纏問題如何做決策。」

我絕不懷疑喬布斯的話,我想不少讀者如我,必定對那兩天開的會議有無盡的幻想。不過,即使沒喬布斯兒子的福氣,我們也可讀一讀這本包羅無數大小喬布斯故事的書籍;800頁的書,任誰都可從中讀出一點啟發,分分鐘抵得上商學院幾個學分。

大書如此,難以評論,只好零散地說一些感覺。

 

現實扭曲力場

話說喬布斯天生是個charismatic leader, 講的道理天下無敵,他現身之時,憑三寸不爛之舌,彷彿現實都可以改變,故此產生扭曲現實的效用,共事者稱之為現實扭曲力場。在他口中,雛型技術突然變成可應用的技術,生產日程可以突然加快,甚至世界歷史也可以隨意扭曲。喬布斯成功地利用現實扭曲力場激發手下團隊不斷超越,生產出最出色的產品。我想,但凡charismatic leaders 都能夠產生現實扭曲力場,不讓喬布斯專美,不過本書列舉諸般例子顯示喬布斯怎樣發功,也許會普及這種技倆的應用(如此就慘了,世上哪有那麼多喬布斯)。

不過,現實扭曲力場也可能害死了喬布斯。2003年他發覺了胰臟癌,他的現實扭曲力場可能發揮了作用,因為他完全忽視自己不想面對的事。他拖延了9個月,只採取另類療法(主要是食療),最後發覺腫瘤變大了,才決定開刀,可惜癌細胞己擴散了。

我2005年時讀他的史丹福大學畢業典禮致辭,還真相信了他說自己的胰臟癌已用手術治好,已經康復了。現實扭曲力場騙了全世界。

 

聚焦

蘋果是非常重視創意的公司,每年產生的點子想必多不勝數。不過,書中的喬布斯極為強調聚焦--即使點子多,也要專注行事。他在1997年重回蘋果時,大刀闊斧把七成的Macintoch機型或蘋果產品給削掉。他解釋蘋果以後的工作方向,就是一個矩陣,縱列是「一般消費者」和「專業人士」;橫行是「桌上型電腦」和「可攜式電腦」。蘋果只是在四個領域各製造一種偉大的產品。(其後專業桌上型電腦是Power Macintosh G3, 專業可攜式電腦是 PowerBook G3; 消費型桌上電腦是 iMac, 可攜式電腦是 iBook)

喬布斯每年邀請100個最有價值的員工到渡假會議,他會詢問100人蘋果下一年該做哪十件事情。一番爭議後決定了哪十項事情後,喬布斯一筆劃掉後面七項,宣佈:我們只能做三件事。

聚焦也許是蘋果極為重要的成功之道。蘋果推出的產品不算多,但幾乎每一件都是話題之作。我不禁想起商店中無數的數碼相機和無線電話型號,廠家例如Sony 或是 Samsung,究竟它們曾推出了多少款相機和無線電話呢?它們的開發團隊多半精力分散,許多產品都不是深思熟慮之作。它們不斷捕捉消費者口味,卻難以創造出領導消費者的產品。

Google雖是喬布斯的敵人(想想Android),但當喬布斯日子不多了,Google 創辦人Larry Page想去探喬布斯的時候,喬布斯也是允許了。Page來的理由是想請教喬布斯如何當好的CEO。喬布斯給他的意見是:

我主要強調的還是聚焦……必須好好想一想:Google 成長之後的目標是什麼。當然,目標可能有很多個,但你想要全力投入的是哪五種產品?你必須把其他幾種產品全部砍掉,才不被拖垮。這些不必要的產品會把你變成另一個微軟,或是做出符合需求,但稱不上卓越的產品。

不知道Google可有聽喬布斯的話?

 

散步

喬布斯非常喜歡散步,許多重要的商業談話都在散步時進行。他找百事的史考利入蘋果當總裁,就在長長的散步中一邊走一邊談。他又不時和親近的朋友與下屬在散步時交換訊息和分享感受。喬布斯想和誰私底下談一談,就會散步。看來,喬布斯的朋友一定不會是大胖子。我很好奇,其他企業的掌舵人會這樣作嗎?香港的又怎樣,他們會走在路上談天嗎?

 

書中喬布斯常常哭,央求別人時哭,和人吵架時哭。例如蘋果初創立時,他要求蘋果另一位創辦人沃茲尼克(Steve Wozniak)離開原來工作的惠普,全力投入蘋果,便到沃茲尼克的家,苦苦相勸,其間大喊大叫,淚流滿面。幾頁書後蘋果公司成立,喬布斯要求自己的員工編號是1,可是1號已給了沃茲尼克,他又氣得哭了,結果喬布斯拿了0號。一頁之後,喬布斯認為蘋果的保用期應是一年,比其他的電腦公司都要長(其他的是90天),結果和當時的總裁史考特吵起來,更淚如泉湧。

擁有現實扭曲力場的喬布斯居然經常哭,如果他不是充滿機心(似乎不是),他就是很有真性情。

 

禪、素食

喬布斯是修禪的,更到過印度尋求人生意義。不過喬布斯修什麼禪書中卻語焉不詳(他的禪修老師是乙川弘文)。修禪如何影響喬布斯看世界?最明顯的可能是喬布斯追求的簡約。

看到書中喬布斯1982年的家中圖片的人都會大吃一驚,怎麼「家徒四壁」?1982年蘋果已經上市,喬布斯是億萬富豪,他家的廳中居然只放了一盞地燈、一套音響、一些唱片、以及一張地蓆。喬布斯不是過儉樸生活,他只是追求完美,不夠完美的物件進不了他的大門,他寧願空空如也。這是他生活中的簡約主義。

喬布斯的大廳(攝於1982年)

誠然,喬布斯每年在蘋果發佈會上的簡約powerpoint presentation 是所有追求出色報告技巧的人不可不學的,而簡約原則更重要是貫徹在蘋果的產品上。蘋果的產品幾沒有多餘的按鈕(甚至給人抱怨太少按鈕)。ipod, iphone 和ipad都沒有手寫筆,因為喬布斯相信我們天生已有十根筆,就是十隻手指,那是世上最好的觸摸設備(所以他也要蘋果原本開發的PDA Newton 停產,因為Newton需用上手寫筆)。

如果喬布斯知道自己下了無數心血,講究外殼工藝以至物料設計的iphone在香港給用家套上祖國出品厚厚的膠製護套時,恐怕死了也嘔血數升。

可能由於禪修,可能由於新世紀主義運動的影響,喬布斯也素食,更是偏食地素食,例如一星期只吃蘋果,又定期禁食。書中常出現喬布斯素食的段落。也許這是喬布斯喜歡散步談公事的原因--哪有人在素食店談公事呢(沒酒沒肉)?不過喬布斯也吃魚生,他更認為魚生是素食。反正喬布斯不是因為不殺生而吃素(起碼書中沒提過),素食只是定義而已,在喬布斯此等人生命中,哪有不能打破的規則(即使他師傅乙川弘文,是和尚也有結婚)。

 

配角

喬布斯傳中當然喬布斯是主角,但有無數配角都令人很感興趣,只可惜鎂光燈只聚焦在喬布斯一人身上,不少人只在喬布斯生命中某時刻出現,讀者難以知道他們的人生實在過得怎樣。

最引起我好奇的是最初創立蘋果時除喬布斯和沃茲尼克的第三個合夥人,一個在雅達利公司工作的繪圖員--韋恩。韋恩曾創業,但是失敗了,喬布斯在雅達利工作時很喜歡和韋恩談天。韋恩更協助勸服沃茲尼克加入蘋果。韋恩真是何其幸運,竟認識了個人電腦發展史上的兩個奇才。可是,蘋果成立後,韋恩見到喬布斯計劃去借更多錢來應付更大的開支,讓他想起當年生意失敗的經驗,於是便退縮了。只合夥了十一天他要求退出,他佔的10%股權,取回2300美元。

如果韋恩沒退出,他的股票市值在2010年底達26億美元。現在的韋恩,住在小房子裡,靠社會救濟金過日子。今天他說不後悔,因為那時他自知斤兩不夠,不敢和喬布斯和沃茲尼克闖天下。他真是不後悔嗎?韋恩退出蘋果後幹過什麼?他曾是喬布斯的好友,這些日子還有沒有交往?人生的軌跡竟會如此相異,很可惜不可能有人會為韋恩立傳,他畢生只在讀者眼中成為小配角。

另一個給我很深印象的人物是馬庫拉,最早看到蘋果潛質的百萬富翁。馬庫拉是位行銷高手,也把行銷的技巧傳授給喬布斯。他曾在一張紙寫上「蘋果的行銷哲學」,特別強調三點:

第一點是同理心,也就是要能靈敏的察覺消費者的感受。「我們要比其他公司,更了解消費者的要求。」第二點是有焦點……以壯士斷腕的精神,割捨其他不那麼重要的東西。第三點馬庫拉稱之為「聯想」。也就是一家公司或其產品傳達給消費者的感覺,會讓消費者聯想到該公司或產品。……就像書的封面設計好壞與否,會影響買書人對書的評價。

犀利,這三點不就是蘋果一直以來奉行的方針嗎?原來是喬布斯向馬庫拉學來的。可是其後由於馬庫拉支持史考利攆走喬布斯,所以睚眥必報的喬布斯回朝後,也把馬庫拉趕離董事會,也沒戲了。想來馬庫拉此人必然有料得很,可惜沒見其他地方談過此人物。

本書中還有許多如此的大小角色,有的出場時間多一些,有一些一晃而過,縱使自我中心如喬布斯,他的生命也交織著無數人物,勾起我這等讀者對配角們的無盡好奇。


 

本書作者很幸運,可以在傳紀主人還在生時訪問他和身邊的人,所以書中的素材很是豐富,而不是只是整理故紙堆。但是很可惜,我覺得本書最不理想的,是作者沒有深入探討喬布斯此人的人文和科技視野由什麼建立起來。固然作者很細心說喬布斯的成長經歷,但是喬布斯究竟看什麼書,相信什麼理論,甚至有什麼社會政治見解,作者談的就不多了。作者花了不少篇幅談喬布斯iPod中收藏了什麼歌曲,但是沒有談一談他書櫃中放著什麼書--喬布斯有書櫃嗎?作者沒提過--只在某處談及喬布斯的iPad2中放了什麼:三部電影:波蘭斯基的「唐人街」、叛諜追擊第三集(Bourne Ultimatum)以及Toy Story 3。書嘛,就是他從青少年開始每年看一次的《一個瑜伽行者的自傳》。如果想從本書獲得如何成為喬布斯的秘密,肯定徒勞。

也許,喬布斯真是生出如此的,旁人學也不易。不過,喬布斯的做事的積極態度倒是絕對可以借鏡的,正如他批評奧巴馬:「奧巴馬總統是個聰明人,但他一直解釋為什麼政府做不到,實在讓人生氣。」不要解釋自己為什麼做不到,把做不到的做到了,這就是喬布斯。


Birdy | 10th Jan 2012 | 記所思, 看電影 | (71 Reads)

  我常常好奇,小說、電影、電視裡的故事是否屬於真實世界?小說有名fiction,字典說 it refers to books and stories about imaginary people and events, rather than real people or events。但是杜撰的故事確也可以觸動人心,我們會因看了小說、電影、電視劇而感動、傷心或唏噓,甚至看後好一段時間仍對故事內的人物懷有思念,儘管我們明知他們沒有在世上真正存在過。

  「缸中之腦」(brain in a vat)是哲學中一個著名的思想實驗:我們其實會不會沒有肉身,只有一個浸在營養液的腦袋?平日所見所聞,只不過是邪惡科學家輸入的電子訊息而已(電影Matrix就是這個想法的現代版本)。不少哲學家舉出各種論據,力圖說明我們絕非缸中之腦。即使缸中之腦的說法為假,我們是活在真實世界中有腦袋有肉體的真人,然而,在真實世界中的我們卻經常會因杜撰的小說電影世界令致心情起伏,甚至影響了未來行為,在一定程度上我們豈非和缸中之腦很相似?

  問題的關鍵是什麼才是真實世界,小說電影也有影響真實世界的能力,它們所杜撰的世界算不算是個「真實」世界?我想,小說電影中的世界和歷史事實有點相似,基本上都摸不著,都要靠某個媒介(書本、電視或電影)才能夠重現。除了沒有在真實世界中存在過外,小說電影中的世界和歷史事實也許只有兩點不同:

  一,小說和電影等只影響人心,它們內裡的故事不會影響真實歷史;但是歷史事實本身卻是真正歷史的一部份;愈近的歷史,我們愈受其實質的影響(舉例如SARS爆發),影響面也比小說電影為大(但,是否vice versa?);

  二,隨著新史料的發掘,歷史可以不斷豐富甚至或改寫;但是小說和電影文本基本上已經完成,雖然可讓不同讀者或觀眾有不同的解讀,但文本卻通常不會增添或變更。

  即使有這些不同,從影響接收者的心靈而言,小說電影世界也是某種歷史事實,只不過是想像世界的「事實」。 我們為想像世界的事實垂淚也毫不出奇。

  說了那麼多,我想說的其實是《天與地》。

  我不是Rock 'n Roll 迷,沒有幾個夾band 朋友,沒去過天山,沒有波譎雲詭的食人經歷,但看《天與地》葉梓欣和幾個朋友的故事,雖沒有在世界上真實發生過,依然令我觸動不已。

  當然,我也有年少時的遺憾,有未圓的夢想,有曾一起做過傻事而現在各散東西的摯友。也許,就是劇集的魔力,讓我把某種遙遠的記憶呼喚出來。《天與地》的文本,讓不同的人按自己的經歷折射出不同的感受,更有意思的是,它剌激了觀眾回答「我是誰」的問題。為了生活,我們可以放棄多少自己?

  我沒有看過多少集《天與地》,偶然地看了第一集(還不是專心地看)。今天的梓欣在人生低潮碰見了當年的家明,當年的世界多麼美好。只可惜,當年的一切不復在,只存在於今天的記憶之中,但劇中的今天仍不斷地呈現當年的人和事。這個時空交錯的敘事方式令《天與地》不落俗套,相當動人。不過,我愛看當年,不忍看今天,所以常有意無意地錯過《天與地》不少描寫今天眾人的矛盾和掙扎的劇情。後來我不在香港,更無機會跟進劇情。可是,回港的一天原來正是《天與地》的大結局,很是有緣,幸而《天與地》重細節多於重情節,不看多集仍可跟上。

  《天與地》的文本相當豐富,除去金句,仍有許多不加冗言但令人動容的段落(題外話:蘋果日報卻示範了一個最差勁的扼殺創意的劇情詮釋)。不要以為Rock Fest 的重生情節是天方夜談,正如上一年這個時候誰也想像不了有茉莉花革命。林保怡飾演的鼓佬不顧良知,出賣朋友,但看見小朋友將遭貨車撞倒,想也不想便飛身相救,結果滾下樓梯撞死。沒有人知道鼓佬死前想什麼,但相信編導對人的良知仍存信念(孟子公孫丑上?)。當鼓佬的妻子Gina得知死訊,原先是茫然但冷靜的,但當她知道鼓佬相救的孩子也叫家明時,便完全崩潰了,冥冥中自有天意,還有什麼可說呢?她只能夠擁著這孩子,高聲喊要他做一個好人。她既為鼓佬而哭,但也替鼓佬說出最後的話。至於Ronnie,因為遺傳病,眼睛終於將盲了,卻誤以為天已黑,呼喚妻子開燈。這時候,心知肚明的妻子,可以說什麼呢?她叫丈夫等一等,「讓我先抱一抱你」。劇中動人的地方,不在金句,反在那些沒有說話的地方。

  在最後一集,我才真正聽清楚《天與地》的插曲「年少無知」:

年少多好 頑劣多好
不甘安於封建制度裡迷信上街真理會達到
旗幟高舉 群眾聲討
不惜犧牲一切去上訴權貴的想法太俗套 ……

年少多好 貧困多好
一蚊積蓄足以快樂到廉價結他抒發我暴躁
財富得到 年歲不保
捐輸不必講究有回報人世間總會有異數 ……

  這歌詞居然是Steve Jobs 的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的最好註腳。 「只可惜生活是一堆挫折,只可惜生命是必須妥協 」,當我們neither hungry nor foolish 時,到底還剩下多少的自己?

  我想,我不介意做缸中之腦,重要的是我不只被動地哺入訊息,而是可以主動地思考和實踐「我是誰」的問題(真正的缸中之腦有實踐「我是誰」的機會嗎?)。多謝《天與地》,它再一次提醒我們問「我是誰」。2012年新年伊始,是為記。


Birdy | 9th Oct 2011 | 常讀書 | (104 Reads)

1. 碳六十之劍

  一直風聞周顯的《碳六十之劍》是本奇書,年初時在圖書見到第一、二集,快快讀了,果然故事古怪,筆法也刻意地做作,不是什麼驚天大作,但也是娛樂性豐富的武俠小說。

  這書的編排很有趣,有第一集;第二集又分為二之上,二之下;才是第三集大結局。作者創作了一個奇特的故事框架,時間橫跨數百年,有明代武林秘辛,現代殺手傳奇,甚至未來世界人類生活情況。由於其中有幾名主角跨時代登場(!),所以可說是數百年的恩怨情仇故事。第一集說現代;第二集主要說明代;第三集又回到現代,加少少未來。作者自己說本書是「就像電影《國產凌凌漆》中的終極武器霸王「攞你命三千」,集合了所有暢銷元素於一身:愛情、武俠、科幻、商戰、奇情、荒謬、推理、驚慄、變態、知識,堪稱劃時代巨著」。除了最後一句,作者基本上都做到了。看此書極像看倪匡小說,不斷扭橋,情節變化之快,令讀者顧不得其中無數不合理之處。

  看這類書過過癮便夠,無需擁有。第一和二之一圖書館都有。二之二沒有了,我嘗試到書店看,發覺此類書非常適合打書釘,因為內容水份不少,橋段快而不嚴謹,也沒有如推理小說的佈局,所以讀時不需太用腦,到書店幾次,便讀完二之二。

  八月才知道第三集出版了,有幾晚放工後到書店走走,又把水分最多的第三集讀了。

  想起小時候曾想在書店讀完張系國的《棋王》。《棋王》不過二百多頁,我計劃每次讀十多二十頁,到書店十次讀完,不會太過招搖。豈知第一次到書店讀時已覺得背脊發涼,好像給店員監視似的,結果打書釘計劃不了了之。想不到人大了,面皮厚了,也許閱讀速度也快了,到書店打書釘,變得毫無問題。

2. 計算中的上帝 (Calculating God)

  八月開始重燃用Kindle讀書的興趣,主要是下載免費的中文書。大陸是免費中文書的主要來源,歷史文學科幻什麼都有,相當離譜。我Kindle中載了十多本書,輪流閱讀,這本讀悶了就讀另一本,唯一一本讀完的是加拿大科幻作家Robert J. Sawyer的《計算中的上帝》(我下載了一個裝有二百多本科幻小說的檔案,可能一世也看不完。以前四處搜尋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的科幻譯作,今天再不用費勁了--事實上該出版社的科幻書也愈來愈少見)。

  以前讀過Robert J. Sawyer的《金羊毛》,有些點子,但寫來不吸引,甚至悶。《計算中的上帝》是以科幻探討上帝的存在,題材相當吸引,可惜內容得過講字:有外星智慧生物探訪地球,和地球科學家一同探討上帝存在奧秘,以為會有曲折的情節,豈知原來是外星人和人類科學家天天對談,談演化論,談化石,談天文,似科普入門多於是科幻書籍,我從沒讀過如此靜態的科幻小說。

  當然了,如此靜態的探討絕不會找到上帝,所以書中的上帝也是不清不楚的,祂是泛神論中的上帝;還是有意志,掌管宇宙生物生成的上帝?不要奢望這本短短的著作有答案。

  據說Robert J. Sawyer因為對於這部作品當年敗給"Harry Potter and the Goblet of Fire",未能取得幻科界的雨果獎,心中一直忿忿不平。其實難得有外星生物到地球,不談談外星社會運作、政治經濟制度、文化教育,而只顧談演化理論,真是眼界太窄的著作,Robert J. Sawyer似乎沒有自知之明。

3. 為什麼美女總是生女兒

  這本書的封面很醜陋(或很另類),不知真實銷量如何?我的是在圖書館借的,也不敢拿出來在街上看。

  原書的標題是 Why Beautiful People have more Daughters, 副題是From Dating, Shopping, and Praying to Going to War and Becoming a Billionaire-- Two Evolutionary Psychologists Explain Why We Do What We Do。而台灣版的副題是「一切男女問題的答案,本書都可以回答你」,更為誇張。但一點不假,此書厲害非常,竟然用演化心理學觀點作基礎,演譯出各種社會行為規則;換而言之,本書認為人類社會行為,包括政治、宗教、經濟、根源都和性有關。

  但什麼是演化心理學?書中其實談得很零碎,大體而言,生物(包括人類)都會爭取成功的繁衍行為,令自己有最多的後代。不能達致成功繁衍行為的物種,遲早因為不夠其他能成功繁衍許多後代的物種競爭而滅絕於世。因此,今時今日的人類,都是能成功繁衍的祖先的後代,也攜帶著祖先的習性。而根據作者所說,這種習性已在一萬年前停止演化,因為人類生活環境在過去一萬年中經歷太多變化,演化機制已經無法跟上了。

  雖說人類身上都攜帶著祖先的演化習性,但還是男女大不同。因為男性在演化競爭中獲勝(即可有極多性對象),會贏得較大的繁衍機會,潛在的兒女可以有上百甚至上千個。但是如果輸了繁衍競賽,結果可能是完全無法繁衍後代。但是對女性而言,情況大為不同,如果女性贏得繁衍競賽,得到許多男性伴侶,一生最多不過產下二十到二十五個後代;即使成為輸家,可能得一至二個後代(為何男性比女性輸得慘,書中就此多有陳述),競爭的潛在風險和獎勵不成比例,因此大部份女性較不具侵略性或競爭性。

  由基本premises引伸,作者談到一夫一妻制其實對男性更有利,因為繁衍競賽中最差的男性都有機會繁衍,不會如一夫多妻制中大部份女性都給少部份男性壟斷了,結果有大部份男性不能繁衍。作者又談到為什麼男人喜歡金髮美女,因為女人老了髮色變深,淺髮的女人較為年青(遠古時代人們壽命短,白髮老人不多),而年輕的女人有較高的生殖能力。男人尋找金髮女郎的真正原因,是尋找較年輕、健康、且較具生育能力的女性。(同理,長髮、蜂腰的吸引力也在於此)

  近日傳媒都關注唐英年的緋聞,討論他是否適合做特首。按書中的討論,這根本就不是個問題,因為凡爭取政治權力的人,無論有意識或無意識,只不過想和更多女人發生關係,其中一種手段就是政治權力。在古代,權力強大且地位崇高的男性,通常繁衍得非常成功。帶有這種基因的人,和祖先一樣會爭取權力,最終以爭取女人為目標。書中以克林頓為例,克林頓婚外情曝光了,演變為政治醜聞,但是他的基因本就如此,因為基因不知道在現世政治人物並不被允許和許多女性發生性關係。不過,假如演化心理學是真的,以唐英年猶豫不決,遲遲未決定參選的表現看來,他的婚外情傳聞倒未必有真實內容。

  此書觀點很有趣,但不少課題寫得不夠深入,所以像智力遊戲(如何把一切社會現像歸因於演化心理學),多於是嚴謹的社會學分析。幸而書中引用的實驗和著作都有注釋。當中有本特別吸引人 的書名: Despotism and Differential Reproduction: A Darwinian View of History ,作者Laura Betzig就是說男性政治人物會理所當然地搞婚外性的學者。有機會找來看一看。

  原來網上有《為什麼美女總是生女兒》一書的extract:Ten Politically Incorrect Truths About Human Nature, 是本書的精華所在,很值得快速一看。中英對照版本則可看


Birdy | 8th Sep 2011 | 常讀書, 看電影 | (418 Reads)

  數月前無意中看了2006年電影V for Vendetta (港譯「V煞」)影碟,電影結束時無數市民戴上Guy Fawkes面具(其實也是主角V的面具),推翻專制政權,撼動人心。心想這面具很有反抗專制的象徵意義,不知可有香港人戴上?哪知其後社會抗爭運動的氣氛熾熱,群眾請願示威常常看到V煞面具。只不過以前我不知誰是V,看到了也不知道;時至今日,V煞硬闖科學館替補機制諮詢論壇後,看過沒看過電影的香港人都認得V煞了。

V煞」改編自漫畫"V for Vendetta"。上網一看,漫畫的fans紛紛說電影比起漫畫有各種不足和缺點。由是心癢,不知哪兒可讀到此英文漫畫(香港有英文漫畫店嗎?),結果從Amazon訂了回來。

 

(為區別漫畫和電影,下文以"V for Vendetta"指稱漫畫,而「V煞」則指電影。內有劇情透露。)

Picture 

 

 (閱讀全文)

Birdy | 13th Aug 2011 | 常讀書 | (108 Reads)

從沒試過暑期這樣疲倦,想起七月的高溫、擠逼的人龍、家中無數未讀的書籍,今年竟沒有任何逛書展的熱情。有點滴時間,發奮重續讀書小記。

 

(1) 春秋大義:中國傳統語境下的皇權與學術

   熊逸五百多頁的大作終於看完了(雖然跳讀不少)。可惜熊逸書中東拉西扯,滲入的水份太多,否則這可能是本經典作品。 

  

  正如書名的囉嗦,熊逸在書中講東講西,讀完此書,也不知如何歸納此書的主旨。我想,勉強地說,熊逸在書中質疑了中國儒家思想的"同質性",也即是儒家其實沒有世代相傳的學術核心,有的只是不同朝代士子按政治環境和個人性格所附會的傳統。換而言之,今天大家談的儒家,只是理想化的儒家。而封建皇權所使用的治術,卻數千年不變,熊逸在書中插科打諢,看似輕挑,事實借今諷今,到肉之處,看至令人悚然以驚。

 

   全書一頭一尾好看。開頭談古代以春秋決獄──即以春秋經內的微言大義作為斷案依據,今人看來實在兒戲得匪夷所思。結尾時談《淮南子》如何解讀《老子》,以古人的話解古人的話,輕輕鬆鬆地破除《老子》是天書的迷信。只可惜中間部份扯得太多太遠。如果把本書一分為三,起碼會生出兩本好書,而非一本超厚的雜亂著作。 

  我想在香港讀熊逸書的少之又少,熊逸行文如何?試看以下選段:

  可怕的法律是沒有標準的法律,比如,你放屁可能被抓,不放屁同樣可能被抓,被抓了之後可能被判一兩年的有期徒刑,也可能會被滿門抄斬,違法的後果是完全不可預期的。那麼,在這樣一個地方,除非是掌握權力的人,誰能夠不生活得膽戰心驚呢?   

  是呀,如果有正當的法律程序,即便連放屁都算違法,這樣一個社會的可怕程度也遠不如那些紙面上全是良法、操作上卻全是黑箱的地方。

  ——伯林談論霍布斯的時候,對這位《利維坦》的作者並沒有報以多大的興趣,但他承認:霍布斯雖然鼓吹強權國家,鼓吹強力手段,但是,「霍布斯所設想的法律是,如果你服從,你就能生存,斯大林所需要的法律是,不管你服不服從,你都會被處罰,總之,你沒有安全保障,違法或守法都有可能受到處罰。」

   在這樣的世界裡,走人情的能力對一個人來說就顯得尤其重要了,而慢慢的,應該也不再有什麼人依然相信「治亂世需用重典」這句古老的格言了。——但是,但是但是但是,只關注「重典」而不關注程序這未必就是錯的,在這個價值判斷上,關鍵是看你的屁股坐在哪裡。這很簡單呀,我們可以聯想到《呂氏春秋》裡的一則小故事,或許能進一步給我們一些啟發:

    英明的宋康王最近對一個問題總也想不通,就問大臣唐鞅:「我殺人殺得手都酸了,可大臣們卻越來越不怕我,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唐鞅回答說:「這道理很簡單,大家不怕您,因為您殺的都是壞人,所以好人當然不會擔心被殺。」(這部分地意味著法律是公開的,違法的結果是可以預期的。)

    唐鞅接著給出了個主意:「您要想讓大家都怕您,這也容易,不分好人、壞人,胡亂開刀就行!」

    沒過多久,唐鞅就被宋康王殺了…… 

  (呂氏春秋原文:宋王謂其相唐鞅曰:“寡人所殺戮者眾矣,而群臣愈不畏,其故何也?”唐鞅對曰:“王之所罪,盡不善者也;罪不善,善者故為不畏。王欲群臣之畏也,不若無辨善與不善而時罪之,若此則群臣畏矣。”居無何,宋君殺唐鞅。)

  Isaiah Berlin, Thomas Hobbes, 呂氏春秋我通通沒多讀過,想不到熊逸把三者都拉在一起,道出了專制統治的法律奧秘。  

(2) V for Vendetta

 

早前無意中買了V for Vendetta (港譯「V煞」)影碟,主要想看 Natalie Portman,看前不清楚電影內容,還以為是科幻電影,看了才知是齣"政治"電影,部份內容很有顛覆性。

 

  看電影後,臨睡前拿起了譯筆馬虎,內容也普通的《肥尾理論》,隨便揭頁,竟然讀到談蓋伊·福克斯Guy Fawkes):這個英國天主教徒行剌英皇,計劃在1605年的115日炸掉國會西敏寺大樓,結果功敗垂成。以後英國的115日成了煙火節(Bonfire Night)群眾放煙火來紀念揭破福克斯的陰謀。 

  看電影V煞」前,從未聽過Guy Fawkes此人,但是電影以他為序幕,電影的主角V在三百多年後更實現Fawkes的志業,把西敏寺大樓炸毁。其後在書中又見Guy Fawkes 其人,一晚兩見,不是文化緣又是什麼。

   因此,從Amazon買了V for Vendetta 的漫畫看。看漫畫比看電影艱澀費神,另文再談。 

 

(3) 歷史 (Herodotus)

 

早前電視播「戰狼300」,看了好一會,對斯巴達人鎮守溫泉關迎戰波斯大軍入侵的歷史很感興趣。其後在戰棋會看見Against the Odd雜誌附贈單人戰棋 Go tell the Spartans,又是講這段溫泉關之戰,因為喜歡單人戰棋,所以買下。回家細讀雜誌關於溫泉關之戰的幾篇文章,才第一次對這場戰爭有點概念。

  

(題外話:鬼佬戰棋雜誌賣得貴,可是內容真的非常豐富,例如ATO這一期,附贈溫泉關戰棋,內中兩篇文章談溫泉關之戰,更有溫泉關附近地勢圖解;有一篇談波斯軍中的"不死師"(The Immortals)之謎。一篇長文談一戰中1914824日英軍的一戰;又有一篇文章討論可否以戰棋作為呈交碩士論文的方式;又有一篇談空戰戰棋的機制;更有其他談論各個戰爭題材的文章。全部看完看明的話,真是個renaissance man

 

因為雜誌中的文章,令我再揭開Herodotus厚厚的《歷史》(徐松岩中譯),閱讀波斯大帝Xerxes入侵希臘的故事。《歷史》的敘事很樸拙,常談到神喻或夢的警示,除了沒真的出現什麼神祇妖魔外,很有點像看舊約聖經的味道。《歷史》中波斯大軍浩浩蕩蕩,Herodotus經常談到軍隊喝光所經河流的情節,相當誇張,令人印象深刻。斯巴達人及其他希臘軍隊,只有數千之數,在溫泉關抵抗波斯大軍(Herodotus說有數百萬!)Herodotus徐徐道來,尤如目睹其事,雖然水份不少,但成功牽動讀者想像,將那場在公元前480年發生,只進行了三天的戰爭長留人們腦海。

 

  Go tell the Spartans, thou who passest by,

  That here, obedient to their laws, we lie.

(4) 《師門五年記》《胡適瑣記》

  羅爾綱是太平天國史的專家,胡適是其師傅。這兩本有關胡適的書相隔差不多五十年,寫《師門五年記》時抗戰將完結,寫《胡適瑣記》時羅已是九十多歲的老人,二書都很短,編在一起仍是本小書。

 

  二書相比,《師門五年記》情感真摯,寫羅在胡適指導下的治學經歷,具體而富啟發性。我想,進大學開始作研究的文史學生,很應該讀一讀此書。例如書內胡適評論羅爾綱的研究清代軍制計劃:

   《研究清代軍制計劃》,我是外行,恐不配批評。但我讀你的計劃,微嫌它條理太好,系統太分明。此系統的中心是「湘軍以前,兵為國有;湘軍以後,兵為將有」。凡治史學,一切太整齊的系統,都是形迹可疑的,因為人事從來不會如此容易被裝進一個太整齊的系統裡去。前函所論「西漢重利,東漢重名,唐人務利,未人務名」等等,與此同例。 

 

  對「整齊」系統的懷疑,一針見血。

 

  老年的羅爾綱寫的《胡適瑣記》,內容較為零碎,似將不同人事物的隨想編撰成書,但下筆謹慎,例如寫胡適的兒子胡思杜:

 

   一九五零年八月,……陶孟和先生對我說胡思杜有篇《我的父親》同胡適劃清界綫,寫得很好,叫我看看。那時初解放,而胡適的問題正在沉重地壓在心頭。我聽了孟和先生的話,立即去圖書室借了《人民日報》來看,思想才豁然開朗。

   最後一句說「思想才豁然開朗」,文章後面再沒有清楚交待,真正意思很不明朗。不知是羅爾綱在大陸經歷各種政治變化,說話變得小心了;還是人老了,說話變得含蓄?


Birdy | 11th Jun 2011 | 常讀書 | (86 Reads)

閱讀 Trespassers on the Roof of the World 一書時,我突然明白為什麼西方人可以厚顏地把世界第一高峰叫做「額菲爾士峰」(Mount Everest)。書中206頁說:

 

Its [i.e. Mount Everest] awesome height, some five and half miles, had been calculated by the Survey of India as long before as 1852, using observations taken from the plains of India. The Survey's chief computer, Radhanath Sikhdar, is said to have rushed excitedly into the Surveyor General's office and gasped: 'Sir, I have discovered the highest mountain in the world.' The official histories, however, discount this as folklore and attribute the discovery of its height of 29,002 feet (a figure later slightly adjusted) to team work. Thirteen more years were to pass before Peak XV, as it was then called, acquired its present name – a tribute to Sir George Everest, 'father' of the modern Survey of India. This was only done after every attempt had been made to discover its native name.

 

文中提及傳說中Radhanath Sikhdar的「發現」,指的是西方科學革命下的「發現」──講的不是誰第一個發現這個高峰,而是誰知道這是世界第一高峰。冠上大名的「額菲爾士」因而是個測量家,而不是探險家。故此,從這個義意來說,即使藏人把這山叫作珠穆朗瑪數百年了,英人另冠名也自有其理由。不過,作者說 "this was only done after every attempt had been made to discover its native name"  反而作賊心虛,若真的問一問,哪會不知道藏人對這山有藏人的說法,尼泊爾人又有尼泊爾人的說法。硬把這山叫作額菲爾士,充份顯出了科學家的自大和沾沾自喜。

 

        我們當然也知到,命名是權力的宣示。英國人覬覦西藏多年了,幾乎成為英國囊中物的西藏,最後始終留下一個英國名字。

 

        Trespassers 一書的作者是 Peter Hopkirk,他也是好看之書(但我始終看不完)The Great Game 的作者。Trespassers 一書想看很久了,想不到近日慢慢啃,270頁就啃完了。Trespassers 中的小故事好看,但作者看西藏的角度令人不舒服。

 (閱讀全文)

Birdy | 22nd May 2011 | 逛書店 | (726 Reads)

網上常見有人問香港哪兒有舊書店,通常的答案是教協樓上的新亞,或是搬到柴灣的神州(我倒沒去過),但是很少人提及深水埗有一間「新天書業」。

Picture  

 

「新天」門前的文字風格獨特,和以前在附近曾出現的舊書店相似(可惜我已忘了店名),我推斷它是原有店鋪的延續,舊鋪曾在元州街開了長長的日子。

  

走進「新天」,大家可能會訝異這舊書店藏量豐富。老闆在門前紙板上寫店內有「萬冊新舊文史書籍」,萬冊之說無需認真,但店內各種舊英文中文書、舊畫冊、舊中學大學參考書、舊教科書、舊字典、舊雜誌雜亂紛陳,書癡進內,必可消磨大半天。

 

行舊書店的趣味不在買平書,而是碰見那些你原不預備碰見的世界──某小說的初期版本、某作家的不知名著作、整本劃滿箋注的語言學/社會學/哲學理論書籍(我很喜愛看人家在書中的筆記)、八十年代的香港郊遊書籍……,通通都不是自己「需要」的書籍,但是通通都很有趣。行舊書店就有這般好:許多書都可以買回家中,但其實一本都可以不買,只看當天夠不夠理性,能否提醒自己家中可貯藏書籍的空間仍是負數。

 

行舊書店的另一樂趣是重遇那些曾在生命中某段日子讀過,今天卻在記憶邊緣的書籍。看見這些書,就回想起某個時期自己的所思所想,行舊書局可能有種反省自我的效用。

 

上述兩個趣味,我每次逛「新天」都會感受到。

  

   「新天」雖然書多,但由於鋪內沒有冷氣,老闆盡最基本的努力把性質相近的書放在一起後,便任由書籍在架上自生自滅,所以書的品相不佳,骯髒、發霉、摺曲,比比皆是。有潔癖的朋友不宜到訪。不過,我想考古學家都是那些不怕髒的人。 

  「新天」的地址:青山道112號(寶血醫院斜對面)


Next